按照唐山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2015年燃煤鍋爐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全市應取締燃煤鍋爐1463臺;燃煤鍋爐除塵整治44臺,要求其煙塵排放濃度達到30毫克/立方米以下;燃煤鍋爐脫硫整治48臺,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濃度達到200毫克/立方米以下。
截至7月底,納入責任書整治任務的燃煤鍋爐取締完成370臺,燃煤鍋爐除塵整治完成13臺,燃煤鍋爐脫硫整治完成8臺。從進展情況看,鍋爐整治未實現(xiàn)時間過半任務過半。進展較快的有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開平區(qū)、灤縣;進展緩慢的有路南區(qū)、路北區(qū)、玉田縣、樂亭縣、灤南縣、遷西縣、漢沽管理區(qū)、南堡開發(fā)區(qū),完成進度尚未達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