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凝器的安裝
、冷凝器系組件出廠,安裝前應檢查冷凝器管進出煙口法蘭螺栓孔是否分別與鍋爐及煙囪接管匹配(石棉編繩);2
3、冷凝器為非承壓設備,嚴禁承壓使用。
10噸燃氣低氮鍋爐
燃料要求
1)、天然氣:Qnet,v,ar:33500 ~ 37700kJ/Nm3
2)、輕柴油,一般為熱值不低于42916 kJ /k、牌號為0#的成品柴油,不得使用其他添加劑,也不可以使用生物油、提煉油、回收油等。
壓力要求(具體按所配燃燒器確定)
4、燃燒機選配;
1)、對燃燒設備的選擇,必須考慮鍋爐產(chǎn)品設計的背壓、對功率的選擇時,必須要在大于設計背壓下的燃燒機輸出功率。
2)、在滿足背壓的前提下,所選配的型號輸出功率一般為輸出功率的1.2倍,免得機型過大。
3)、燃氣燃燒機還必須考慮氣源的壓力與流量,氣源的壓力一般在3.15Pa~31.5Pa左右,入燃燒設備前的壓力可調(diào)整到10.5 Pa左右,流量要大于大使用流量的1.2倍以上,流量的選擇還必須同時考慮氣源壓力的問題,壓力越低,則流量(管道口徑)必須加大,否則無法滿足產(chǎn)品燃燒的要求。
性能特點:
WNS型鍋爐具有以下優(yōu)點:
1、本系列鍋爐整體出廠,運輸安裝方便。
2、鍋爐采用波紋爐膽及螺紋煙管,換熱效果好,且利于膨脹。
3、燃燒設備采用進口燃燒器,可實現(xiàn)全自動化控制燃燒。
4、鍋爐設有自動給水、水位及超壓報警等裝置,可以安全有效地運行。
5、鍋爐設有冷凝器,可以有效降低尾部煙氣溫度,提高鍋爐運行熱效率。
10噸燃氣低氮鍋爐
產(chǎn)品基本要求:
1).對燃料必須符合燃燒設備自身的設計使用要求,對燃料的成分、熱值、雜質(zhì)等必須符合燃燒設備及鍋爐產(chǎn)品的設計要求。
2)、鍋爐輔機設備與供水設備及其它配套的設備,如果用戶不需要我公司提供,則必須保證用戶自己提供的設備符合我公司產(chǎn)品設計的要求,如因用戶配套設備的問題而引起產(chǎn)品任何質(zhì)量問題的,本公司概不負責;如用戶需要自己配套其它設備的,必須按公司的提供的要求進行配套設備的購買,且購買回來的產(chǎn)品必須經(jīng)過我公司的確認。
3).鍋爐長期停運必須做好停爐的保養(yǎng),以防腐蝕;再次投入運行前,應進行詳細的檢查,并特別注意對輔機的檢查,以防通電后燒毀電機及發(fā)生其它事故;在用中的鍋爐,必須定期不定期的檢查與保養(yǎng)閥門、儀表、輔機設備、煙風系統(tǒng)、燃料系統(tǒng)等,確保全部設備及格配件正常。
5).鍋爐給水必須達到/T1576-2008《工業(yè)鍋爐水質(zhì)》的要求,這關系到鍋爐安全和節(jié)約燃料。
6).對產(chǎn)品的安裝,必須找有相應安裝資格的單位進行,且安裝質(zhì)量除了使用單位需要驗收外,還必須由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安裝必須確保所有設備安裝符合產(chǎn)品設計規(guī)定的要求。
如果你要買的鍋爐在10噸以下,不用考慮級別,如果你要買的鍋爐是100噸以上,只能找A級廠家,但是,目前來說,很多A級廠家實際生產(chǎn)能力及經(jīng)驗并不行,所以,不用過于糾結廠家生產(chǎn)資質(zhì)的級別。A級鍋爐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具有與制造產(chǎn)品相適應的金相、理化試驗室。
2.具有與制造產(chǎn)品相適應的焊接試驗室。
3.具有新產(chǎn)品的設計開發(fā)能力并有足夠的將圖紙轉(zhuǎn)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能力。
4.配備有足夠的標準化、計量和專職檢驗人員。
5.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具有RT和UT高級持證人員,RT、UT、MT、PT等方法均具有中級持證人員。無損檢測分包時,上述項目中可不包含 RT、UT中級持證人員。
6.持證焊工人數(shù)及項目應滿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50人·項。
(二)制造設備和工裝要求
1.半自動或自動切割機切割厚度應能滿足A級鍋爐產(chǎn)品制造的需要。
2.具有與制造產(chǎn)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焊機、氣體保護焊機,手弧焊機等。
3.必須具有以下三類重大設備中的兩類,若只有其中一類設備的企業(yè)只可申請A級鍋爐部件制造許可證。
(1)鍋筒制造設備。
①水壓機或油壓機(能力應不低于1000t);
②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不小于46mm厚);
③鍋筒熱處理設備。
(2)膜式水冷壁制造設備(包括焊接、平整、成排彎曲設備)。
(3)蛇形管制造設備和過熱器、再熱器集箱熱處理設備。
(三)檢測和試驗設備
1.具有能滿足A級鍋爐產(chǎn)品制造需要的金相檢驗設備。
2.具有長、熱、力、電檢測標準計量設備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3.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zhì)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4.由本企業(yè)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chǎn)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設備(包括測厚、射線、超聲波、磁粉、滲透等設備)。
B級鍋爐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應具有足夠的能將圖紙轉(zhuǎn)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能力。
2.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3.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RT中級人員應不少于2人·項,UT中級人員應不少于2人·項。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UT中級人員應至少各有1人·項。
4.持證焊工人數(shù)及項目應滿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30人·項。
(二)制造和檢測設備
1.具有與制造產(chǎn)品相適應的沖壓設備或有保證質(zhì)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2.具有與制造產(chǎn)品相適應的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為20mm~30mm厚)。
3.主車間的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制造產(chǎn)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于20t。
4.具有足夠的與產(chǎn)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機,氣體保護焊,手弧焊機等。
5.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zhì)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6.具有符合要求的彎管放樣和檢測平臺。
7.由本企業(yè)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chǎn)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設備(其中周向曝光機不少于1臺)和1臺超聲波無損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