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用無水氯化鈣(CaCl2粒徑10~15mm)按1~2k,可保證制造質量,管道上冷凝水逐步減少后。
燃氣鍋爐節(jié)能改造 2、技術準備: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全套鍋爐圖紙、技術資料。依據(jù)現(xiàn)行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標準,編制施工方案、各項計劃、工藝規(guī)程及技術措施等。3、確定安裝地點:安裝地點應符合TS0001-2012《鍋pH(25℃),12小時內鍋爐保持不起壓力為準,煙囪根據(jù)用戶需要另行配制(本爐供貨時不帶),以后每三個月檢查一次。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50041-2008《鍋爐房設計規(guī)范》及《鍋爐節(jié)能技術監(jiān)督管理規(guī)程》關于鍋爐房布置的要求。4、地基準備:地基圖僅供用戶及土建部門參考,基礎施工具體情況按當?shù)赝临|而定,參考本地基圖或土建設計部門的鍋爐房圖紙進行施工,澆灌主機及各種輔機承重部分的混凝土,預留各種部分地腳螺栓孔。5、設備驗收:設備驗收的注意事項:⑵開箱時要選擇合適的開箱工具,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損壞箱內設備;⑵清點時應根據(jù)我公司提供的出廠清單,核實設備零部件名稱、型號、規(guī)格和數(shù)量,隨機附,好用的電熱水爐,件、備件、附屬資料,以及出廠合格證和其它技術文件是否齊全;⑶設備的轉動和滑動部件,在防銹油未清除前不得轉動和滑動,檢查時應清除油脂;⑷設備開箱時,要注意環(huán)境條件,如風、雪、雨等天氣;⑸ 對易損壞的儀表及小零件和閥門要妥善保管,鍋爐主機等,應墊以方木,防止受潮腐蝕;⑹ 鍋爐大件在卸車時,如需要吊車起吊就位時,應考慮起重設備的起吊能力(按有關規(guī)定)。
燃氣鍋爐節(jié)能改造
,熱水常壓鍋爐
燃氣鍋爐節(jié)能改造 )鍋爐停爐,需要以及出廠合格證和其它技術文件是否齊全,管道上冷凝水逐步減少后,對于二段或比例式燃燒器都配有高氣壓保護開關。檢查鍋筒(殼)內部之前,鍋爐的工作壓力應降至0MPa,水溫降至50℃以下,鍋爐冷卻后,才能開外閉式手孔、人孔。③燃燒系統(tǒng)a)壓力表計指示有無,燃氣冷凝熱水鍋爐廠家,異常,每日一次;b)電源電流表計有無異常,每日一次;c)電機運行電流,溫度聲音,每日一次;d)燃油量,燃氣量的計數(shù),每班一次;e)燃油,燃氣過濾器及給水過濾檢查,每周一次;f)油量調節(jié)器,氣量調節(jié)器,氣穩(wěn)壓器檢查,每月一次;)電眼透鏡檢查,每日一次;h)控制盤、可動部分絕緣部位檢查,每周一次;i)各接點,開關等元件檢查,每月一次。④給水系統(tǒng)a)配合鍋爐維修時,定期將水位裝置及水位調節(jié)閥解開檢查;b)檢查水位裝置進出水管和蒸汽管有無積垢,出現(xiàn)阻塞與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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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鍋爐房集中儀表控制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與鍋爐間運行層同層布置;
2 宜布置在便于司爐人員觀察和操作的爐前適中地段;
3 室內光線應柔和;
4 朝鍋爐操作面方向應采用隔聲玻璃大觀察窗;
5 控制室應采用隔聲門;
6 布置在熱力除氧器和給水箱下面及水泵間上面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振和防水措施。
4.3.3容量大的水處理系統(tǒng)、熱交換系統(tǒng)、運煤系統(tǒng)和油泵房,宜分別設置各系統(tǒng)的就地機柜室。
4.3.4鍋爐房宜設置修理間、儀表校驗間、化驗室等生產輔助間,并宜設置值班室、更衣室、浴室、廁所等生活間。當就近有生活間可利用時,可不設置。二、三班制的鍋爐房可設置休息室或與值班更衣室合并設置。鍋爐房按車間、工段設置時,可設置辦公室。
4.3.5化驗室應布置在采光較好、噪聲和振動影響較小處,并使取樣方便。
4.3.6鍋爐房運煤系統(tǒng)的布置宜使煤自固定端運入鍋爐爐前。
4.3.7鍋爐房出入口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l 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但對鍋爐房,當爐前走道總長度小于12m,且總建筑面積小于200m。時,其出入口可設1個:
2非鍋爐房,其人員出入口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
3鍋爐房為多層布置時,其各層的人員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樓層上的人員出入口,應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樓梯。
4.3.8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室外開啟,鍋爐房內的工作間或生活間直通鍋爐間的門應向鍋爐間內開啟。
4.4工藝布置
4.4.1 鍋爐房工藝布置應確保設備安裝、操作運行、維護檢修的安全和方便,并應使各種管線流程短、結構簡單,使鍋爐房面積和空間使用合理、緊湊。
4.4.2 建筑氣候年日平均氣溫大于等于25℃的日數(shù)在80d以上、雨水相對較少的地區(qū),鍋爐可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當鍋爐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時,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4.4.1條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選擇適合露天布置的鍋爐本體及其附屬設備;
2 管道、閥門、儀表附件等應有防雨、防風、防凍、防腐和減少熱損失的措施;
3 應將鍋爐水位、鍋爐壓力等測量控制儀表,集中設置在控制室內。
4.4.3風機、水箱、除氧裝置、加熱裝置、除塵裝置、蓄熱器、水處理裝置等輔助設備和測量儀表露天布置時,應有防雨、防風、防凍、防腐和防噪聲等措施。
居民區(qū)內鍋爐房的風機不應露天布置。
4.4.4鍋爐之間的操作平臺宜連通。鍋爐房內所有高位布置的輔助設施及監(jiān)測、控制裝置和管道閥門等需操作和維修的場所,應設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臺和扶梯。閥門可設置傳動裝置引至樓(地)面進行操作。
4.4.5鍋爐操作地點和通道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2m,并應符合起吊設備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鍋筒、省煤器及其他發(fā)熱部位的上方,當不需操作和通行時,其凈空高度可為0.7m。
4.4.6鍋爐與建筑物的凈距,不應小于表4.4.6的規(guī)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需在爐前更換鍋管時,爐前凈距應能滿足操作要求。大于6t/h的蒸汽鍋爐或大于4.2Mw的熱水鍋爐,當爐前設置儀表控制室時,鍋爐前端到儀表控制室的凈距可減為3m;
2當鍋爐需吹灰、撥火、除渣、安裝或檢修螺旋除渣機時,通道凈距應能滿足操作的要求;裝有快裝鍋爐的鍋爐房,應有更新整裝鍋爐時能順利通過的通道;鍋爐后部通道的距離應根據(jù)后煙箱能否旋轉開啟確定。
1、WNS型臥式鍋爐出廠時,一般分件包裝情況如下:
鍋爐主機:整體出廠(鍋爐本體、外包裝及保溫層、前后煙箱、平臺扶梯等);
2、扶梯、水位平衡筒、煙囪、取樣冷卻器、水處理設備等;
3、安全附件:鍋爐配備有安全閥、水位計、水位報警器、壓力表、壓力控制器、測溫儀表、閥門、給水設備、控制柜;
4、安裝兩臺或兩臺以上的,應注意組件的標識;
5、技術文件:
⑴ 鍋爐安裝使用說明書一份;
⑵ 安全附件、儀表管路圖一份;
⑶ 鍋爐總圖一份;
⑷ 地基一份;
⑸ 鍋爐本體圖一份;